在北京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
办理分公司需要什么资料: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;
2、公司签署的《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复印件(本人签字),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;
3、公司章程(法定代表人签署);
4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;
5、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:自有房产提交产权复印件;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复印件;未房产证的,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复印件;
6、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;
7、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;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出公司的经营范围。
8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;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。